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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學期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注意事項

本學期(114-2)如預計辦理碩士論文計畫審查者,請務必依下列規定辦理,並留意各項申請時程。

一、重要時程

  1. 計畫審查須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並通過。

  2. 碩士論文審查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須於確定口試日期前3週送交所辦。

  3. 送件前,請務必先與指導教授確認是否可進行論文比對口試申請

  4. 未經確認即送件者,所辦不予受理

範例:如口試日期訂於6月30日,相關文件應於6月12日前送交所辦。


二、口試前應完成事項

下列文件請於申請前依序完成以下畢業門檻請先完成指導教授簽名➔上傳➔與所辦確認是否有上傳成功

(一)Turnitin論文比對報告: 須有指導教授簽名: 論文比對結果  若比對過程有遇到困難,可先參考Turnitin操作手冊

(二)研究生學術成果上傳與審查系統(線上申請

(三)學術倫理修課6小時證明: 請上傳學術倫理證明

(四)英檢門檻證明文件: 請上傳英檢門檻文件。【※碩專班學生免附】


三、碩士論文審查申請程序

(一)碩士論文審查申請表(中文英文

  1. 須先完成論文比對,始可填寫申請表。

  2. 請先填寫線上表單後列印紙本。

  3. 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交所辦。

  4. 申請文件須於確定口試日期前3週繳交,逾期不受理。

  5. 碩士論文審查方式包含以下3種,口試方式則由指導教授決定。
    ▪️書面審查
    ▪️口試
    ▪️視訊口試

(二)口試委員資格確認資料表:口試委員個人資料表

若口試委員身分符合相關規定第2點第3、4項者,請於5月底前將資料表送交所辦提會審核。
另請詳閱「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相關規定。


四、口試費用與核銷注意事項

(一)審查費: 校外口試委員每位新臺幣1,000元

(二)交通費

▪️採實報實銷,以台南市為起終點核算。

▪️如委員自行開車,則以自強號火車票價核算。

▪️校內教師不得支領論文審查費。

(三)其他注意事項

▪️是否為學生代墊費用,或直接匯入口試委員帳戶。若為由學生代墊費用,請提前填寫「受領人基本資料平台」,以利核銷時提供給學校建檔入帳,或者請口試委員填寫【郵局或銀行帳號上傳系統】以利後續核銷請款流程。

▪️口試委員交通方式;如有開車,須於口試前一週完成校外車輛入校申請。進出校園申請流程


五、教室借用

可申請借用教室如下:
1. 新體育館 3 樓視聽教室、會議室(須先與體育室確認)
2. 綜合二館 3 樓 49310 研討室(容納 7 人)
3. 管理學院 B1 62X19 會議室(容納 8 人)
⚠️如需借用,請先至所辦確認是否有課程使用,再辦理登記申請。


六、口試前檢核事項

口試前請自行確認以下事項是否完成:
▢是否確認口試委員交通方式;如有開車,須於口試前一週完成校外車輛入校申請。進出校園申請流程
▢是否已提前將論文初稿送交口試委員
是否已收到所辦口試通知信
是否已印出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請依委員人數列印)
是否已準備口試委員餐點
是否已安排協助人員於口試當日到場協助

※非必要,依各實驗室安排為主

如因故無法如期舉行口試,請務必提前通知所辦。


七、口試當天與口試後注意事項

(一)口試當天: 如口試當天或口試結束後需修正論文題目,無須另行提出申請,請自行修正電子檔內容。

(二)口試結束後: 請於口試結束後1週內將下列資料繳回所辦:

  • 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

  • 交通費收據

並請確認代墊費用或口試委員費用是否已完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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