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注意事項
本學期(114-2)如預計辦理碩士論文計畫審查者,請務必依下列規定辦理,並留意各項申請時程。
一、重要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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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審查須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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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審查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須於確定口試日期前3週送交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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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前,請務必先與指導教授確認是否可進行論文比對及口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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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確認即送件者,所辦不予受理。
範例:如口試日期訂於6月30日,相關文件應於6月12日前送交所辦。
二、口試前應完成事項
下列文件請於申請前依序完成,以下畢業門檻請先完成指導教授簽名➔上傳➔與所辦確認是否有上傳成功
(一)Turnitin論文比對報告: 須有指導教授簽名: 論文比對結果
(二)研究生學術成果上傳與審查系統(線上申請)
(三)學術倫理修課6小時證明: 請上傳學術倫理證明。
(四)英檢門檻證明文件: 請上傳英檢門檻文件。【※碩專班學生免附】
三、碩士論文審查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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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完成論文比對,始可填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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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填寫線上表單後列印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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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交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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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須於確定口試日期前3週繳交,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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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審查方式包含以下3種,口試方式則由指導教授決定。
▪️書面審查
▪️口試
▪️視訊口試
(二)口試委員資格確認資料表:口試委員個人資料表
若口試委員身分符合相關規定第2點第3、4項者,請於5月底前將資料表送交所辦提會審核。
另請詳閱「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相關規定。
四、口試費用與核銷注意事項
(一)審查費: 校外口試委員每位新臺幣1,000元。
(二)交通費
▪️採實報實銷,以台南市為起終點核算。
▪️如委員自行開車,則以自強號火車票價核算。
▪️校內教師不得支領論文審查費。
(三)其他注意事項
▪️是否為學生代墊費用,或直接匯入口試委員帳戶。若為由學生代墊費用,請提前填寫「受領人基本資料平台」,以利核銷時提供給學校建檔入帳,或者請口試委員填寫【郵局或銀行帳號上傳系統】以利後續核銷請款流程。
▪️口試委員交通方式;如有開車,須於口試前一週完成校外車輛入校申請。進出校園申請流程
五、教室借用
可申請借用教室如下:
1. 新體育館 3 樓視聽教室、會議室(須先與體育室確認)
2. 綜合二館 3 樓 49310 研討室(容納 7 人)
3. 管理學院 B1 62X19 會議室(容納 8 人)
⚠️如需借用,請先至所辦確認是否有課程使用,再辦理登記申請。
六、口試前檢核事項
口試前請自行確認以下事項是否完成:
▢是否確認口試委員交通方式;如有開車,須於口試前一週完成校外車輛入校申請。進出校園申請流程
▢是否已提前將論文初稿送交口試委員
▢是否已收到所辦口試通知信
▢是否已印出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請依委員人數列印)
▢是否已準備口試委員餐點
▢是否已安排協助人員於口試當日到場協助
※非必要,依各實驗室安排為主
如因故無法如期舉行口試,請務必提前通知所辦。
七、口試當天與口試後注意事項
(一)口試當天: 如口試當天或口試結束後需修正論文題目,無須另行提出申請,請自行修正電子檔內容。
(二)口試結束後: 請於口試結束後1週內將下列資料繳回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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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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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收據
並請確認代墊費用或口試委員費用是否已完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