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委員資格確認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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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資格確認資料表
①依據113.6.25第4次課程委員會決議:若申請口試委員資格確認者,需邀請符合本校學位考試委員第五條第三款第一項第一目與第二目或本所於108學年度第4次所務會議(109.6.22)核備決議第一點與第二點擔任口試委員資格標準為第4位考試委員。檢附學校辦法規定連結:https://reg-acad.ncku.edu.tw/var/file/41/1041/img/2539/a61.pdf
②本表請於舉行碩士論文計畫審查前提交【每年10月前(上學期畢業)或4月前(下學期畢業)】,若舉行學位口試時,口試委員與論文計畫審查委員人員不同時,請重新提交本表並送會議審核。
③本表填妥後,請務必送出並與所辦確認是否有收到,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