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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中文)

目前已填報筆數80

各位同學:

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務必於每年11月底前每年4月底前提出申請,並於次學年度1月底前7月底前完成論文計畫審查口試。

【※ 本網頁未提供暫存功能,建議先於其它文字編輯器中寫好後複製貼上】


          學年        學期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



1. 若勾選"中文碩論"者,請填寫前3章全文字數(不含封面及目錄).

2. 若勾選"英文碩論"者,請填寫(0).

如無英文題目,請直接輸入"無"即可。

*[書審專用]請直接輸入:上學期: 1/31前、下學期:7/31前

*非書審者,請[務必]輸入口試時間。


1. 此項目務必由指導教授決定審查方式

2. 若申請任一方式審查日期異動,皆請於口試前3天通知所辦



* 書審專用:非{書審}請勿點選。


* 書審專用:非{書審}請勿點選。

請務必同時上傳[封面]+[目錄]+[字數畫面範例](左下角畫面有顯示字數),或者由word/校閱/字數統計[字數畫面範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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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推薦                  進行碩士論文計畫審查;指導教授簽名                  

※請指導教授填入推薦學生姓名。

    長 

同意  不同意    進行碩士論文計畫審查。

所長核章:                        日期:         月     

備註:

1. 依據所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辦法第五條規定:「研究生須於碩士論文學位考試前提出研究計劃進行審查。最慢於畢業前1個學期舉行計劃審查,審查方式由指導教授決定,通過後始可於修業年限前提出論文學位考試。

2. 作業流程:學生繕打填妥相關欄位資料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交由所辦統一送所長核章並留存備查。

3. 檢附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數比對申請表(指導教授簽名)

4. 下列規定請留意:

  (1)每位口試委員可擔任為2位以上考生之委員,但該場次所聘請校外委員人數以不超過該次考生總人數為原則。

  (2)依據98121698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自99學年度起博士班5年內、碩士班10年內應達成論文以英文撰寫,而102514101學年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並通過在達成碩博士畢業論文全面英文化之前,以中文撰寫者,須另附8001200字之英文延伸摘要。

  (3)博碩士論文題目名稱、摘要、關鍵字詞均需中英文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