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學期「碩士學位口試」(Final Defense)申請作業通知
請預計於115-1學期申請學位考試之同學,務必留意以下事項:
一、重要提醒
申請學位考試前,須先由註冊組完成畢業資格審查,並於審查通過後,始得進行後續學位考試申請程序。經與學校註冊組確認,本學期預計自 115 年 9 月 7 日起辦理畢業資格初審。
另請同學特別留意,本校將於 116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正式開學,依規定,開學當日不得辦理離校程序。為避免影響學位考試申請、離校及畢業相關時程,請務必預留充足作業時間,並儘早完成各項申請及相關程序。
二、申請時程
自 115-1 學期開學日起至 116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23:59:59前,須完成學位考試系統申請,並取得指導教授親筆簽名;另為配合行政作業時程,申請資料須於口試日期前3週送交所辦,本學期所辦截止受理時間為 116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4:30,逾期者將無法安排當梯次口試,須順延至下一學期辦理。
三、申請梯次提醒
學位考試申請資料須於口試日前3週繳回所辦,請同學先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日期及口試委員名單後,儘早備妥相關申請文件,以利後續審查與行政作業。公告亦提供申請時程範例,例如:如口試日期為115 年 10 月 5 日,相關文件應於 115 年 9 月 14 日前送至所辦。
相關文件與說明:
學位考試申請相關文件連結:國立成功大學學位考試申請相關文件說明頁面
如對申請流程或文件準備有疑問,請提前與所辦公室聯繫,以利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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