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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管理學院執行教務處 EMI 雙語計畫經費-補助本國籍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出國旅費

管理學院執行教務處EMI雙語計畫經費補助本國籍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出國旅費

本院獲校長支持,由教務處撥付EMI雙語教學專案計畫經費,補助本國學生出國之國外差旅相關費用,以加強院內學生與國際交流。

本補助分為以下兩類:(一)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二)出國短期研修(研究或實習)

申請期限至115年10月30日,有意申請之同學,請於出國前2個月備妥相關文件,送交所辦辦理。

壹、出國參加國際研討會

【應備文件】

一、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申請表(附件二)

二、研討會接受函(如論文接受通知、口頭/海報報告通知等)

三、申請人所前往之海外學校/機構之相關佐證資料,依下列規定辦理:

       ▍若該研討會由學校或學術機構主辦(或合辦):

      申請人所前往之海外學校/機構, 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學校/機構排名於QS或泰晤士高等教育(THE)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U.S. 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

         2. 領域排名於QS或THE或U.S. 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且該學校/機構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

         3. 屬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

         4. 本院/系/所之簽約合作學校/機構,或具共同合作開設課程之學校/機構,且該學校/機構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

         5. 其他排名於QS世界大學排名第201至1000名之學校/機構,需專案說明該校之特殊性、於參與學生之學習意義及培育目的, 及其他利於審核(譬如該研討會之重要性、學術影響力、是否收錄於Scopus或EI等索引資料庫等)之相關文件,經校長簽准後方可補助。

       ▍若該研討會非由學校或學術機構主辦(例如由學會、專業協會或產業組織主辦):不予補助。

四、行程表

五、預算相關佐證資料(如註冊費繳費頁面、機票費查詢頁面等)

六、請簡述預期學習/研究目標

【補助額度】

補助金額依學院最終審核結果核定。

貳、出國短期研修(研究或實習)

【應備文件】

一、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申請表(附件二)

二、接受函/核定函/邀請函

三、前往之海外學校/機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條件同「壹、三」所列之1至5項。

四、研究或實習計畫書及接收單位介紹

五、行程表

六、預算相關佐證資料(如機票費查詢頁面等)

七、請簡述預期學習/研究目標

【補助額度】

補助金額依學院最終審核結果核定。

參、共同注意事項

一、獲補助之學生須先行墊付出國相關費用,並於回國後15日內繳交「雙語化學習計畫學生出國補助成果報告」(附件三)及相關收據(憑證)辦理經費核銷。所有經費需於115年11月30日前核銷完畢。

二、如同時獲其他單位經費補助,請一併檢附核定清單(公文),以進行經費分攤。

三、如經費不足,將優先補助具Scopus或EI索引之國際研討會。

四、若補助經費提前用罄,將停止受理申請。

五、如有以下情形者,將取消或追回補助:●申請資料不實。●未實際出國。●逾期未核銷。●違反學術倫理。●隱匿重複補助。●成果報告不實。●拒絕成果發表。●其他不宜情形。

六、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及核銷者,視同放棄補助資格。

七、本辦法由所保留最終解釋、核定及調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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