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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相關時程 & 注意事項

重要:新學期繼續配合學校疫情上課措施,已設定教室僅容納人數為50%以下容積率,並確保本所學生皆能選到本次所開設課程,所辦將開放提前於第一階段依本校行事曆)開始選課 。

公告連結:110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需知

  1. 碩士班與碩專班課程可互修6學分(限個人修業期間抵免學分不列入互修學分內。

  2. 碩三以上的同學(含碩專班),請注意!若已滿足畢業總學分者,本學期 若預計不修課(含外所及校際選課)的同學請於1/31前回覆連結https://forms.gle/o9LjVSNq465Y3y447,所辦將統一以「撰寫論文」為由,向校方提出不修課的申請。註:申請後不可 再修課了。


備註:

  1. 最低開課人數:碩士班3人;碩專班12(修課人數不足本所可保留是否開班之權利)

  2. 開學日:111214(星期三

  3. 授課時間:碩士班以平日為主;碩專班以夜間及假日為原則單、雙週以學校行事曆為主

  4. 系所代號:RB

  5. 上課地點將視修課人數而調整 ,若課程如有異動將由助教另行通知。

  6. 上課地點:中正堂視廳教室、勝利校區新體育館3樓視廳教室或會議室(課程中若有調整教室,請 依授課教師所安排地點上課)
    倘若開學後疫情尚未減緩,上課方式將依校方公告為主。

  7.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四條規定略以:已修習及格或已核准抵免之相同科目,不得重選。重複修習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內不得選修衝堂之科目,違者衝堂科目均以零分計。
    EX:已選修或抵免過之學科(:休閒遊憩管理概論),則不可再修第二次。同樣課程名稱之科目,本校僅承認一門,如因選修兩門相同學科而致學分不足無法順利畢業者,需補足應修學分。

  8. 各階段選課日期及時間:

(1) 1階段:1 17 09:00 ~ 1 20  17:00(開放選課)

(2) 2階段:1 23  09:00 ~ 1  28  17:00

(3) 3階段:2月 21 日 08:30 ~ 2 25  17:00 此階段選課截止前以〔棄選〕處理者無須繳學分費,爾後課程以〔退選〕處理者,仍須繳學分費受理延畢生、復學生至各開課單位選課承辦人登錄選課。

(4) 特殊因素加退選:3 1 日 至 3 3受理因課程異動(系所停開課程、授課老師異動、時段異動)或影響當學年畢業等特殊因素,視個人需求填寫加簽單,請於規定時間內 (請先送交授課教師及指導教授簽名後,再提送至開課單位辦公室辦理,倘若開課單位加選後學生可至選課系統我的課表查詢。檢附特殊因素選課申請表格式https://pehl.ncku.edu.tw/var/file/136/1136/img/2832/508285254.doc

(5) 選課確認階段:3 4 日 至 3 7 (請務必自上網登錄選課系統確認)

未上網確認者,日後若發現選課錯誤不得有所異議。

※選課確認階段,發現多選課程,不得申請棄選僅得線上辦理退選(需繳 納學分費者,退選不退學分費),如遇特殊原因者,請自行撰寫報告書(格式不限)敘明理由、申請人簽章,經授課老師、所長核准後至註冊組經主管核可後辦理選課相關事宜。

(6) 退選階段:3 4 9:00 ~ 5 月 13 日 17:00截止,須退選的學生自行線上辦理,成績單留「退選」紀錄,須繳費不退學分費。

11. 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校教務處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選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