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選課相關時程 & 注意事項

重要:新學期繼續配合學校疫情上課措施,已設定教室僅容納人數為50%以下容積率,並確保本所學生皆能選到本次所開設課程,所辦將開放提前於第一階段(110 年 1 月 11 日 上午9:00 ~110 年 1 月 15 日下午17:00)開始選課 。

1. 碩士班與碩專班課程可互修6學分(限個人修業期間)

2. 若碩士班欲修習「碩專班」課程選修外所有限選的課程,請於「特殊因素加退選時程:3月8日至11日」持特殊因素加退選單至所辦辦理加選(他系課程請持申請表至開課單位辦理)。申請表下載:https://goo.gl/FmJ8dsPS. 申請表請先提交指導教授簽名,再交至所辦。

 

3. 碩三以上的同學(含碩專班),請注意!若已滿足畢業總學分者,本學期也預計不修課(含外所及校際選課)的同學請於2/5前回覆連結https://forms.gle/o9LjVSNq465Y3y447,所辦將統一以「撰寫論文」為由,向校方提出不修課的申請。註:申請後不可修課了(含校際修課或跨系所修課) 。


備註:

  1. 最低開課人數:12(修課人數不足12人本所可保留是否開班之權利)
  2. 開學日:110222(星期一)
  3. 授課時間:以夜間及假日為原則。
  4. 系所代號:RB
  5. 上課地點將視修課人數而調整。
  6. 單、雙週以學校行事曆為主
  7. 課程如有異動將由助教另行通知。
  8. 上課地點:中正堂視廳教室、勝利校區新體育館3樓視廳教室或會議室(課程中若有調整教室,請依授課教師安排上課地點)。
  9.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則」第八條第六項規定:「重修或補修之科目,應儘先修習。已修習及格或已核准抵免之相同科目,不得重選。不得選修衝堂之科目,違者衝堂科目均以零分計。
    EX:已選修或抵免過之學科(:休閒遊憩管理概論),則不可再修第二次。同樣課程名稱之科目,本校僅承認一門,如因選修兩門相同學科而致學分不足無法順利畢業者,需補足應修學分。
  10. 各階段選課日期及時間:

(1) 1階段:110 年1月11日09:00起~1月15日17:00止(開放選課)

(2) 2階段:110 年1月30日09:00起~2月02日17:00止

(3) 3階段:110 年3月2日08:30起~3月5日17:00止

 (此階段選課截止前以〔棄選〕處理者無須繳學分費,爾後課程以〔退選〕處理者,仍須繳學分費

 (2/22~2/26受理延畢生、復學生至各開課單位選課承辦人登錄選課。)

(4) 特殊因素加退選:3 月8 日13:00 ~3月11日17:00止 受理因課程異動(系所停開課程、授課老師異動、時段異動)或影響當學年畢業等特殊因素,持〔各開課系所加簽單〕至各學系所辦公室辦理。

(5) 選課確認階段:3月12日9:00~3月15日17:00 (請務必自上網登錄選課系統確認)

※未上網確認者,日後若發現選課錯誤不得有所異議。

選課確認階段,學生若因系所課程異動、影響當學年畢業或修習學分數不符最低標準得於該階段截止日前,請務必自上網登錄選課系統填寫〔特殊因素選課逾期申請報告書〕向授課教師、開課單位、就讀系所及教務單位請求補加選,惟學生若發現多選課程,不得棄選僅得申請退選。(退選不退學分費)

(6) 退選階段:3 月 8 日 13:00 ~5 月 21 日 17:00 止,須退選的學生自行線上辦理。

※自105學年起退選改採線上辦理

※成績單留「退選」紀錄,須繳費不退學分費

11. 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校教務處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選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