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選課相關時程 & 注意事項

1. 碩士班與碩專班課程可互修6學分(限個人修業期間)

2. 若碩士班欲修習「碩專班」課程選修外所有限選的課程,請於「特殊因素加退選時程:9月23日至25日」持特殊因素加退選單至所辦辦理加選(他系課程請持申請表至開課單位辦理)。申請表下載:https://goo.gl/FmJ8dsPS. 申請表請先提交指導教授簽名,再交至所辦。

3. 碩三以上的同學(含碩專班)請務必自行加選「0學分課程」

 (1)碩士班:RB009-碩士論文(二)0學分

 (2)碩專班:RB319-專題討論 0學分


備註:

  1. 最低開課人數:12(修課人數不足12人本所可保留是否開班之權利)
  2. 開學日:10899(星期一)
  3. 授課時間:以夜間及假日為原則。
  4. 系所代號:RB
  5. 上課地點將視修課人數而調整。
  6. 單、雙週以學校行事曆為主
  7. 課程如有異動將由助教另行通知。
  8. 上課地點:中正堂視廳教室、勝利校區新體育館3樓視廳教室或會議室。
  9.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則」第八條第六項規定:「重修或補修之科目,應儘先修習。已修習及格或已核准抵免之相同科目,不得重選。不得選修衝堂之科目,違者衝堂科目均以零分計。
    EX:已選修或抵免過之學科(:休閒遊憩管理概論),則不可再修第二次。同樣課程名稱之科目,本校僅承認一門,如因選修兩門相同學科而致學分不足無法順利畢業者,需補足應修學分。
  10. 各階段選課日期及時間:

(1) 1階段:7509:00~7917:00(本專班課程此階段不開放選課)

(2) 2階段:82013:00~82617:00

(3) 3階段:91609:00~91917:00

 (此階段選課截止前以〔棄選〕處理者無須繳學分費,爾後課程以〔退選〕處理者,仍須繳學分費

 (9/9~9/12受理延畢生、復學生至各開課單位選課承辦人登錄選課。)

(4) 特殊因素加退選:923日至925日受理因課程異動(系所停開課程、授課老師異動、時段異動)或影響當學年畢業等特殊因素,持〔各開課系所加簽單〕至各學系所辦公室辦理。

(5) 選課確認階段:926~930日止(請務必自上網登錄選課系統確認)

※未上網確認者,日後若發現選課錯誤不得有所異議。

選課確認階段,學生若因系所課程異動、影響當學年畢業或修習學分數不符最低標準得於該階段截止日前,請務必自上網登錄選課系統填寫〔特殊因素選課逾期申請報告書〕向授課教師、開課單位、就讀系所及教務單位請求補加選,惟學生若發現多選課程,不得棄選僅得申請退選。(退選不退學分費)

(6) 退選階段:9269:00~12617:00截止,須退選的學生自行線上辦理。

※自105學年起退選改採線上辦理

※成績單留「退選」紀錄,須繳費不退學分費

11. 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校教務處公告: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選課事宜